時間:2024-05-06瀏覽: 次作者:管理員來源:本站
返回列表零星砌筑工程(建筑材料)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項目所需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并已落實。現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報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鹽城市交通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符合本項目招標公告資格要求的投標申請人均可參加該項目投標。
三、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零星砌筑工程(建筑材料)招標項目。
2、招標規模:約14.52萬元。
3、招標內容:建筑材料,具體要求詳見第四章項目需求和采購清單。
4、工期:有效期暫定為2024年12月31日前。
5、質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技術規范標準及滿足招標人要求。
四、投標申請人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銷售建筑材料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獨立法人。
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信譽要求: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被鹽城市交通投資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參加本司招投標活動且在處罰期內。
(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5)發生鹽住建招【2020】4號文規定的被停止、暫停鹽城市范圍內投標資格的安全生產事故,且在停止、暫停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
以上第3項投標時無須提供相關證明,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相關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本項目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辦法。
六、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最低投標價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七、1、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元),投標保證金的繳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或電匯、轉賬、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證金(現金除外),對信用服務機構依據《江蘇省企業信用評價指引(試行)》(蘇信用辦〔2021〕17號)評定為AA級及以上的投標人免交談判保證金,投標時需提供經市發展改革委(市信用辦)備案的第三方信用報告復印件,且信用報告概述頁等內容通過“信用鹽城網”可查證。
江蘇綠陽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投標保證金專戶帳戶
開戶名:江蘇綠陽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開戶行: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鹽城分行營業部
賬號: 3110000010120100015368
注:投標保證金須在提交投標文件時直接交給招標人。
2、根據鹽城市行政審批局等四部門印發的《關于規范投標保函保單應用及試行信用承諾替代投標保證金的通知》(鹽行審發〔2023〕27號)精神,本項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標人以“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格式參照第六章中的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標保證金。使用“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替代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須在投標時將“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作為投標文件組成部分一并提交給招標人,除法定例外情況,在投標有效期內不得撤銷撤回。采用信用承諾替代投標保證金的,不免除投標人違法、違規、違約責任的義務。
八、請具備主要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節假日除外)到鹽城市交通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報名并交納工本費領取招標文件【授權委托人也可將本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注明:聯系人、聯系方式及郵箱)以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的電子掃描件在上述時間發送至郵箱1852927498@qq.com報名并交納工本費領取招標文件】。投標人領取招標文件后方可參加投標,未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投標無效,招標文件售后不退。聯系人:吳丹,聯系方式:18105116580,地址:向海路與運河路交叉口往南約150米高鐵科悅商務中心1號樓325室。
九、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于:江蘇綠陽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網(http://www.jslyjtjs.com/)。
十、聯系方式
名稱:鹽城市寧鹽公路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楊佳波
聯系電話:15251139952
招標代理機構:鹽城市交通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聯系人:吳丹
聯系電話:1810511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