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08瀏覽: 次作者:管理員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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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睿通科技有限公司負責實施的水城路交安設施完善工程勞務施工項目已經獲得批準。工程所需資金來源自籌、已落實。擬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報名。
一、項目概況
1.1、招標人:鹽城市睿通科技有限公司
1.2、項目名稱:水城路交安設施完善工程勞務施工項目
1.3、項目地點:鹽城市境內。
1.4、工期要求:合同簽訂生效后45日內完成,具備使用條件。
1.5、項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水城路交安設施完善工程勞務施工,詳細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1.6、項目規模:項目造價約90萬元。
二、投標人要求
2.1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資格,營業執照上必須有此類經營范圍。
2.2、本次招標招標人一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標后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與分包。
2.3、信譽要求: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三、投標保證金:
3.1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投標保證金的交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銀行匯票、保函、保險或現金。不接受電匯、轉賬、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證金。
注:投標保證金須在提交投標文件時直接交給招標人,不可放在投標材料中。投標人如未按文件約定提供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直接將保證金匯入招標人賬戶,其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現場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待履約保證金交納,并簽訂合同后方可退還(無息)。
3.2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1)投標人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的;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
(3)投標人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被行政監督部門行政處罰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歸招標人所有。
四、招標文件的發放
4.1、開始發放時間: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1日(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
4.2、發放地點:江蘇建博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鹽城市世紀大道619號金太陽裝飾城B座六樓】
五、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六、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七、聯系方式
名稱:鹽城市睿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鹽城市文創大廈
聯系人:朱曦
聯系電話:18351550234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建博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唐瑭
聯系電話:1526197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