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3-28 瀏覽: 次 作者:管理員來源:本站
返回列表一、招租項目
原鹽城市新高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人民路-串場河片區內),辦公大院含一棟約3000平的5層綜合樓和一棟約600平的1層裙房招租。
二、招租方式
采用公開方式招租,且對統一標準租賃合同內容認可。當報名為兩家或以上時,采取現場競價形式招租,并遵循價高者得原則確定承租人;當報名不足兩家時,則采取商談定價原則確定承租人。
三、公告期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四、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與招租的,具體價格面議。
(二)報名需交納投標保證金10000元(現金),未中標方的投標保證金現場退還;中標方的投標保證金于租賃協議簽約后計入租賃押金,或于足額繳納押金后退還。
(三)企業報名需提供營業執照和法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材料(必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具體以營業執照原件為準),個人報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擬經營業態信息及信用報告。
五、特別告知
(一)中標方于房屋租賃協議簽約后即為承租方,需繳納房屋租金和租賃押金。租賃期一年,租金一年一交,自協議簽約后一個月內繳納。租賃押金為年租金的30%,與房屋租金同時繳納,用于處理違約的裝修、搭建和安全、消防、生態環境等方面的整改及租金未及時繳納的滯納金,滯納金每日按年租金的萬分之五收取。若租金繳納逾期兩個月,出租方有權解除租賃關系,一切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二)承租方承租后用途可作為惰性物品的倉儲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不得使用明火。
(三)因房屋租賃所涉及的衛生、水、電及公共分攤等相關使用費用,在租賃期內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四)所租賃房屋面積詳見附表,配套設施以實際現狀為準,承租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進行轉租、分租,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租賃關系,承租方須承擔違約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如出租方因政策性或不可抗力等客觀原因致使租賃協議無法履行的,提前向承租方書面通知,租賃關系自然終止,出租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承租方對出租標的使用,須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的防塵、環保、消防、安全等法律、政策的要求。
(六)承租方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合出租方的安全生產工作。出租方有權對承租方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若發現安全隱患或管理不善等問題,由承租方及時整改。若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時,則按照相關約定追究責任。
(七)其他未盡事宜詳見租賃協議。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18361140899(朱先生)
15905109991(孫先生)
聯系地址:鹽城市新華路1號高樓207室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附件:出租資產明細表
區域 | 出租面積(㎡) |
原鹽城市新高混凝土有限公司辦公大院(含一棟5層綜合樓和一棟裙房) | 3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