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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列表本招標項目G228濱海服務區加氣站地塊投資項目招租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實施。招租人為濱海二二八服務區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租。
一、招租項目概況
1、本招租項目位于鹽城市G228濱海服務區內,地塊面積大約為1333.33m2,該區域僅用于投資、建設、運營加氣站項目,均由中標(承租)人自行負責。
二、招租方式
1、本次采購采用“固定租金”的模式。
2、加氣站招租項目固定租金最低限價:17萬/年。
3、簽約合同經營期為18年,租金一年一付,每5年租金底價增加5%。
4、本招租項目在公告期間:
(1)報名人有三家及以上,采取現場競價形式招租,遵循價高者得原則確定承租人,公告期為:2025年 3月 28日至2025年4 月14 日,于2025年4 月 14日上午10:00現場報價;
(2)當報名人不足三家時,則公告第一次順延至2025年4 月28日,于2025年 4 月28 日上午10:00現場報價;
(3)投標人現場競價需進行兩輪報價(下一輪報價不得低于投標人自己的上一輪報價),談判結果以達到招租人的期望值且報價最高為原則;
(4)如報名人員仍不足三家時,則于2025年5 月14 日上午10:00,采取意向報名人商務談判原則確定承租人(商談價格不低于底價)。
三、報名條件
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獨立法人企業;
2、投標人需具備燃氣經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3、投標人近三年內其他加氣站經營業績,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投標人應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4年)財務報表中的利潤表;
5、企業贏利能力強,有資金實力同等條件,(有)央企、國企、合作經歷的優先;同等條件有成熟管理體系或與燃氣相關專利技術優先;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自然人投標;
7、本項目由中標(承租)人獨立經營,不允許分包經營,否則招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違約金。
注:以上第1-5項需提供相關證書和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核驗。
四、其他要求
1、意向承租人自行組織踏勘出租標的現場,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2、出租標的面積以實際現狀為準,出租方不承擔所列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等責任,不調整相應的租金價格。
3、中標(承租)人出資建設此加氣站,加氣站的相關手續由承租人辦理,加氣站的相關資產及經營資質辦理到中標(承租)人名下,加氣站建成之后由中標(承租)人獨立經營,服務區產權單位每年收取固定的租金收益。服務區產權單位安排財務人員監督其合規經營。
租賃合同到期后,資產及證照無償劃轉給服務區產權單位(簽定正式合同,并到相關部門辦理公正手續,予以明確)。加氣站的建設、經營、管理等安全責任及法律和經濟責任(包含應負的連帶責任)由中標(承租)人承擔,與招標人無任何關系。中標(承租)人需針對以上條款簽署知曉同意書(詳見附件一)。
4、加氣站建設周期為:合同簽訂后12個月,加氣站建設周期計算在租賃期間內,建設期間中標(承租)人需交付押金400萬元,可用保函形式。中標(承租)人需要在中標通知書下發5個工作日內 (租賃合同簽訂前),向招標人一次性以轉賬形式支付項目安全保證違約金100萬元至招標人指定賬戶。中標后5個工作日內中標(承租)人不支付安全保證違約金的,中標通知書自動作廢。
5、中標(承租)人對出租標的使用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規章的規定,標識標牌、安全生產經營等均由中標人自行負責。
6、其它未盡事項,以合同為準。
五、招租地址及聯系方式
招租地址:鹽城市高鐵站長途樓5樓會議室;
聯系人:崔濤;
聯系方式:19951070600。
濱海二二八服務區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G228濱海服務區
附件一:
G228濱海服務區加氣站地塊投資項目
招租承租人知曉同意書
致:濱海二二八服務區管理有限公司
關于G228濱海服務區加氣站招租項目下列事項:
1、建設周期,原則上包含立項、建設、驗收、辦理相關證件到運營不超過12個月(每超期1月扣10萬元);
2、如中標(承租)方違約,100萬元保證金及前期所有投入歸濱海二二八服務區管理有限公司(違約成本是100萬元+建設費用);
3、服務區產權單位違約,退還合作方100萬元押金及代付的工程款,同時承擔同等(100萬+建設費用)違約金;
4、租賃到期后,資產及證照無償劃轉給服務區產權單位(簽定正式合同,并到相關部門辦理公正手續,予以明確)。加氣站的建設、經營、管理等安全責任及法律和經濟責任(包含應負的連帶責任)由中標(承租)人承擔,與招標人無任何關系。
我單位均已知曉并同意,特此承諾!
投 標 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