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25瀏覽: 次作者:管理員來源:本站
返回列表興業路地塊北區(一期)工程勘察服務已具備招標條件,項目所需資金來源自籌并已落實。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鹽城興通開發有限公司(暫定)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興業路地塊北區(一期)工程勘察服務。
2、項目地點: 鹽城市區。
3、項目規模:興業路西、南中溝北地塊總占地面積61330㎡(約92畝),容積率2.2,建筑密度22%,綠地率35%。北區(一期)占地面積約30畝,建筑面積約7萬㎡,工程預估建安總投資約3.5億元。最終以正式施工圖紙為準。
4、招標內容為:
包括(但不限于)按雙方合同的約定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建設單位委托項目的勘察服務及水文地質勘察(收集已有資料、現場踏勘、制訂勘察綱要,進行勘探、取樣、試驗、測試、檢測、監測等勘察作業,以及編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巖土工程設計文件等),同時須取得行業管理部門的審查批準手續。
三、投標申請人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投標申請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甲級資質的獨立法人。
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有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證書。
3、項目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從投標截止日當月向前連續6個月均在投標人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例:如投標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日,則為2018年2-7月養老保險均在投標人本單位繳納)。
4、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5、信譽要求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被鹽城市交通投資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參加本司招投標活動且在暫停期內。
(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
以上第3、4、5項投標時無須提供相關證明,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相關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四、招標文件領取:
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攜帶投標申請人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注明聯系人、聯系方式及郵箱)到江蘇綠陽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領取招標文件(鹽城市亭湖區希望大道58號文創大廈1213室,聯系人:李坤威,聯系號碼:18762389655)購買招標文件,逾期報名的不予接收。
五、本項目采用合理低價法。
六、投標保證金
6.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規定的金額、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6.2本項目須繳納投標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5000.00元)。投標保證金的交納形式為投標人開具的有效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或保函或保險。不接受電匯、現金、現金交款單、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證金。
鹽城交投集團投標保證金專戶帳戶
開戶名:鹽城市交通投資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開戶行:浙商銀行鹽城分行
帳 號: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標保證金如采用線下銀行本票或銀行匯票或保險或保函等繳納方式的須提供紙質原件,如采用電子保函(保單)、電匯、轉賬等繳納方式的須提供電子保函(保單)、電匯、轉賬截圖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投標保證金須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直接交給招標人。投標人如未按文件約定提供有效的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材料的,其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2、對信用服務機構依據《江蘇省企業信用評價指引(試行)》(蘇信用辦〔2021〕17號)評定為AA級及以上的投標人免交投標保證金,投標時需提供經市發展改革委(市信用辦)備案的第三方信用報告復印件,且信用報告概述頁等內容通過“信用鹽城網”可查證。
七、本項目嚴禁掛靠,一經核實掛靠,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鹽城興通開發有限公司(暫定)
聯系人:李坤威
聯系電話:18762389655
地址:鹽城市亭湖區希望大道58號文創大廈1213室